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申请材料提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0点击数:

根据《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有关要求,凡符合我校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填报我院且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含申报硕博连读在读硕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4月9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或提交至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附件1)。

3)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须将相应认证报告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学院,以免影响后续录取工作)。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后续应补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如无评议书,请用其他顺利毕业、授位的证明材料替代。

6)考生研究计划书(附件2)。

7)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

8)其他材料,如考生学术背景相关的补充材料(如果有)。

上述申请材料“3”中的认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留服认**[****]****号”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


邮寄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LD407室,罗老师收,联系电话:023-65678628。


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视情况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将拟在4月中旬(预计4月16日前)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结果将于4月中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对于网上报名成功但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能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核。考核时间(预计4月中下旬)、考核形式和内容等具体事宜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qu.edu.cn  )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


               

                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3月10日


关于我们
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29年的重庆大学理学院和1937年建立的重庆大学商学院,理学院是重庆大学最早设立的三个学院之一,首任院长为数学家何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