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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本科教学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12点击数:

为加强对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我院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成立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教育部高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章程。

 

一、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负责人:穆春来

  员:舒永录、李声杰、易正俊、张  谋、徐建文、何光辉、张万雄、荣腾中、陈纯荣、叶仲泉、李江涛、刘琼荪、龚  劬、段正敏、张良才、黄光辉、田玉芳、阴文革

  书:胡小兰

 

二、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性质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组织。其宗旨是对学院教学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和指导。对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师工作规范、教风等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在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发挥顾问和督导作用。

 

三、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l 、把握国内外有关学科专业教育的发展趋势,研究和讨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向学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2 、研究专业结构和布局,对学院专业的设置、调整、改造进行论证:指导并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3 、指导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促进学院教学基本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4 、审议、推荐有关教学改革课题立项,指导、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5 、审议学院重要的教学文件及教学管理制度。

    6 、研究高等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导和参与学院的教学评估工作。

    7 、参与教学过程的调查,教学质量的评价、管理。收集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了解、反映基层教学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和办法。

    8 、督促、检查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

  9、 指导教研论坛工作的开展,为每学期教研论坛工作制定指导性计划.

  10、宣传教学的有关政策、决定、规定,沟通学院与广大教师之间的联系。


关于我们
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29年的重庆大学理学院和1937年建立的重庆大学商学院,理学院是重庆大学最早设立的三个学院之一,首任院长为数学家何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