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重庆大学“百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创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大力提升我校师资队伍水平,汇聚一批优秀学术人才,以此推动我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学校决定实施“百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百人计划”)。
第二条 “百人计划”是指根据学校学科布局的需要,用五年的时间从国内外引进百名已在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和学术领军人物潜质的青年优秀人才。
第三条 “百人计划”人选实行预聘制,预聘期最长为六年,经考评合格可终身聘用。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实施“百人计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据学校学科规划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招聘计划;
(二)坚持高学术标准,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
(三)明确聘期目标和任务,实行聘约管理;
(四)创新机制、科学评价、动态管理;
(五)加大投入、政策倾斜,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学术环境。
第三章 招聘计划
第五条 “百人计划”人选按照学科发展规划有计划进行招聘。
第六条 招聘计划由学院和学部提出,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审定。
第七条 招聘计划由学校公开发布。
第四章 聘用条件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