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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0-07-02点击数: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创新精神,引导学生自主性、实践性学习,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自2018级开始,学生需在个性化模块中获得8个学分,其中创新实践学分至少需获得2个学分。按照《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所指创新实践学分适用于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创新实践类学分。

二、根据活动性质,创新实践分为“创新实践课程类”和“创新实践活动类”两种类别

三、学生参与不同类别的活动可按规定计算成绩和累加学分。创新实践课程按照课程方式管理,课程成绩纳入绩点且所获学分可累加;创新实践活动类具体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科技成果、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训练活动以及“其他类”共五种类型。学生参与五种类型的活动可依据一定方式累加学分。同一类型最多可获得2学分,不同类型之间可以累加,但累加后最多不能超过4学分,创新实践活动成绩采用二级制计,计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四、因创新实践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而结业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获得新的创新实践学分,达到学校要求者,可以进行补申请毕业。

五、学院在学校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对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进行了补充,具体的学分认定要求见附件。

六、学院成立教学副院长为组长,院长助理、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教务老师为成员的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我院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七、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程序

1. 学院通知。学院结合学校通知和学生培养实际,发布关于学生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通知。

2. 学生申请。学生收到申请创新实践学分通知后,进入系统进行学分认领和确认,并根据具体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在本细则规定范围内,系统中无法认领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3. 学院认定。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和相关材料,对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进行认定。

4. 公示与审核上报。学院初步形成拟认定学分的汇总名单,经全院公示后,审核并通过系统确认获得学分的名单。

八、以下情况不予认定创新实践学分:

1. 被主办方公布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弄虚作假的;

2. 证明材料不全的;

3. 被举报并查实的。

九、本细则尚未涉及到的其他创新实践活动,若符合学校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由学生申请,学院依据相关办法认定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

十、本细则附件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以学院正式通知为准。在本细则执行过程中,遇到争议事项,由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负责处理。

十一、本细则由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自2018级起实施。


附: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要求


                                                                                                                                                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67



附件

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要求

一、创新实践类课程

课程代码

总学分

总学时

线上学时

排课学时

学时分配

推荐学期

开课学院

选课要求

备注

理论

实验

实习

课外

IPCSTAT182

Python项目实践

2


32



48

16

32



6

数学与统计学院

先修:

Python语言与大数据分析


IPCMATH182

科学计算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2


2





2


7

数学与统计学院

先修:

数学模型数值分析

数理统计


















学生修读选择相应课程代码的课程,并由主讲教师录入课程成绩,成绩合格后可取得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

二、创新实践活动

1. 学科竞赛

竞赛包括国家(际)级、省(部、赛区)级、校级竞赛。按照学科竞赛组织形式、比赛内容、知识应用等区分,学生参加不同学科竞赛可获得相应学分。成绩由竞赛具体承办单位在正式名单公布后录入系统,学生在创新实践学分申请阶段进行系统认领和确认。

1 学科竞赛获得学分对照表

序号

学科竞赛名称

学分

认定学分基本要求

1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与交叉建模竞赛

2

由学校选拔成功参赛及以上

2

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

2

由学校选拔成功参赛及以上

3

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备注:全国邀请赛、亚洲区域赛)

2

由学校选拔成功参赛及以上

4

微软创新杯Imagine Cup)全球学生大赛

2

成功参加省赛及以上

5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竞赛

2

成功参加校内赛及以上

6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2

成功参加校内赛及以上

7

中国机器人大赛

2

成功参加省赛及以上

8

ROBOCON机器人大赛

2

成功参加省赛及以上

9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2

成功参加省赛及以上

10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信息科技前沿专题邀请赛、模拟电子系统设计专题邀请赛)

2

成功参加省赛及以上

11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12

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13

中国大学生方程式赛车大赛

2

成功参加省赛及以上

14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大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15

模拟联合国大赛(中国)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16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17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18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19

“外研社杯国才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20

全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21

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

2

成功参加省赛及以上

22

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23

重庆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

成功参加省赛及以上

24

卓越杯相关竞赛(物理、化学、英语等)

2

成功参加省赛及以上

25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实践创新能力大赛

1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26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1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27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28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1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29

“外研社杯国才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30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2(或者1

成功参加全国赛,其中个人赛1学分、团队赛2学分

31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1

获得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32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1

获得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3

重庆市公文写作大赛

1

获得校级奖项及以上

34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35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36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37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38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

成功参加校赛及以上

39

卓越联盟数学竞赛

2

三等奖及其以上2学分

40

丘成桐大学生数学竞赛

2

获得全国奖

41

泰迪杯数据挖掘竞赛

2

获得全国奖

42

卓越联盟数学竞赛选拔赛

  1

一等奖及以上

备注: 竞赛如有培训环节需完成相关培训。

校级竞赛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学院可以参与,或者学生参赛队伍达到50支队伍及以上。

③对于同一竞赛中既设有团队奖又设有个人奖的,在学生获奖后,由学生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奖项,不累加。

④同一项竞赛重复参赛,只计算最高一次学分且不超过2学分。

⑤不同竞赛可以累加,但累加后最高按照2学分计算。

2. 创新创业项目

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学生项目。所有项目必须结题方可获得学分。成绩录入由相关管理部门在结题名单公布后录入系统, 学生在创新实践学分申请阶段进行系统认领和确认。

2 创新创业项目获得学分对照表

项目类别

获得学分分值

备注

国家级

2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省部级

2

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校级

2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

3. 科技成果

成果包括学生发表论文、专利获权等。

经学生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由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认定后录入系统。

3 科技成果获得学分对照表

成果类别

具体类型

备注

分值(篇)

备注

论文

SCI \CSSCI

正式刊物

2

①成果要求学生排名第一或者教师排第一、学生排第二。

②学生对已完成的科技成果进行公开宣讲,并通过学院组织的科技成果答辩,方可获得学分。


EI

正式刊物

2

中文核心

正式刊物

2

其它正式刊物

正式刊物

1

会议论文

正文收录

1

专利

发明专利获权


2

实用新型获权


1

外观专利获权


1

备注:

① 学术论文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为准; 专利获权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②其他正式刊物、会议论文、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四类成果中,每类成果只计算一次。

4. 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训练活动

鼓励高年级本科生进导师科研团队,参与讨论班或科研项目,并认定适当的创新实践学分,按学院相关文件管理。成绩由学生申请,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按管理细则审核认定后录入系统。

5. 其他类

1)学术研究。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深度阅读专业相关的科技文献20篇(其中包含3篇及以上英文文章),并形成一份学术分析论文,并公开答辩陈述,由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认定1学分并录入成绩。

2)创新思维与社会协作。鼓励学生利用假期或业余时间,紧跟国家或社会的迫切需求,密切联系所关注问题的校内外(甚至国内外)的顶尖团队,启迪思想,发现重大问题并尝试解决。学生提交申请和一份科技活动报告并答辩,由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认定1-2学分并录入成绩。

备注:第(2)条鼓励学生大胆创新,学生需提前半年和学业导师沟通并取得同意,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关于我们
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29年的重庆大学理学院和1937年建立的重庆大学商学院,理学院是重庆大学最早设立的三个学院之一,首任院长为数学家何鲁先生。